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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国家发改委: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国家发改委: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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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前
2024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等相关方面,《实施方案》明确:1)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进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2)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分时租赁车、环卫运输车、物流配送车等城市服务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逐步推动工程车新能源化,试点示范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3)在老旧小区及农村住宅改造中推动光伏光热设备应用,在公交场站、充(换)电站、大型停车场等安装光伏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241号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人民政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4〕27号)有关要求,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做好指导支持。北京市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并加强与河北省的协调合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情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区涵盖通州区全域906平方公里,位于北京市东南部,长安街延长线的最东端,京杭大运河的北端,东隔潮白河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称北三县)相连,处于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联络的节点,是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的重要支撑。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2018年底,党中央、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设立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形成了高位统筹、市区联动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体制机制。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9月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运河商务区和张家湾设计小镇及周边10.87平方公里纳入自贸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2021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提出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肩负着有序承接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首都城市功能重组和布局优化、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的任务,推进绿色发展是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的现实迫切需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具备良好基础,同时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 ——坚持节约优先,集约发展。坚持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提升能源、水、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形成全民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先立后破,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谋划,立足区域发展特点,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安全降碳。 —一坚持双轮驱动,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财政、价格、金融等政策体系,强化示范引领、标准引领,围绕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实施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广泛调动各类企业参与积极性。 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本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34.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8%以上,绿色发展优势得到有力彰显。 到2035年,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谐交融,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态品质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谐、宜居、美丽的绿色发展高地。   三、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出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控办法,研究制定推动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 (一)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行绿色建造行动,建立健全覆盖策划、设计、生产、施工、交付等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探索建立涵盖材料生产运输、构件生产、现场施工、维护修缮的建造碳排放量化数据库,推动实现建造过程碳排放可核查、可监管。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筑材料,合理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和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利废建材。在政府采购中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围绕建筑废弃物减量产生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收集,健全收运体系,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实现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再利用。 (二)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运用绿色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发展绿色农房,推进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宅和农村配套公建,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加快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在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示范。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新型建筑配电系统、高性能太阳能集热器、室内环境控制、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智能化监控等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和仓库原则上应当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三)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编制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实际情况的技术指南及标准,提升智能建造绿色管控水平。基于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智慧工地时空数据底图。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主体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造全过程一体化协同工作和信息管理。   四、建设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示范 提升绿色交通发展水平。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超低排放区试点工作,探索制定以交通领域为重点的低碳城市运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进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建设高效绿色的轨道交通。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维全过程,高质量建成站城一体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融合发展,并做好与城市轨道交通衔接协调,同步推进城市航站功能建设。优化轨道线网,研究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向东延伸服务北三县地区,满足通勤圈重点区域通勤需要,推动形成“一环六横四纵”的轨道交通格局。研究推广应用制动能量回收、智能调度等节能新技术,提升轨道交通牵引能效,车站配套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五)完善生态友好的道路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密公交线网,基本建成环球影城北、东夏园、通马路3个交通枢纽和东小营、文旅区西区2个中心站,适当增加公交专用道,推进公交网和轨道网无缝衔接,打造广渠路快速公交示范走廊,初步形成快捷便利多样化供给的公交服务体系,集中建设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动慢行交通友好型城区建设。构建安全、连续、舒适的步行系统,沿河、沿绿、沿路建成1500公里的自行车和人行步道,增加自行车换乘设施,打造自行车友好型城市,依托步行专用路建设便捷、安全的无障碍路径,推进一批路口秩序化改造工程。建设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干线绿道,完善大运河健康绿道系统,构建尺度合理、慢行舒适的社区级绿道。建设通达顺畅的内部道路交通网络。加快实施北京东六环路城市副中心段入地改造,基本建成“十一横九纵”骨干路网体系,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与各城乡组团之间的通道建设。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合理选线选址,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高性能材料在道路建设养护中的应用,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材料、技术和设备,提高路面旧料循环利用水平。 (六)推进绿色智能交通管理。在行政办公区、环球影城等区域探索设立超低排放区,研究建立超低排放区管理体系。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利用大数据动态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提升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怠速排放,搭建统一支付、停车诱导、接驳引导、聚合出行、绿色出行碳激励等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分时租赁车、环卫运输车、物流配送车等城市服务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逐步推动工程车新能源化,试点示范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七)推动区域绿色低碳交通一体化。加快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绿色、智能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22号线(平谷线)、京唐城际等一批线路,全力推动厂通路等一批跨界道路建设。坚持公交优先,持续优化跨域公交运营服务,加强轨道交通接驳换乘,便利群众快速通行。加速交通服务同城化,推动检查站优化布局,加强信息实时共享,提升进出京通行效率。   五、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 示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金融功能支持政策,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三县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标准一体化。 (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元宇宙示范应用项目。提高绿色准入标准,强化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一批绿色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城市科技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布局,开展科技应用场景沙盒试点工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绿色化为导向建设集成电路高端制造基地。加大企业数字化车间改造支持力度。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创新技术应用场景建设。 (九)着力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产
国务院: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国务院: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发布时间:
2024-03-14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氢能、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方案》明确:1)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 2)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国内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 3)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4年3月7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威尼斯886699的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 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研究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出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建立完善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国内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十七)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十八)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十九)加强要素保
工信部公示第381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379个型号列入

工信部公示第381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379个型号列入

发布时间:
2024-03-13
2024年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申报的第38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经统计,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22家企业的379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7家企业325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24家企业3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2家企业18个型号。     1、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产品共有107家车企325个型号(含乘用车43个;客车26个;客车底盘3个;专用车204个;专用车底盘49个)申报;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有24家车企的36个型号(含乘用车9个;客车1个;专用车21个;专用车底盘5个)申报;燃料电池产品共有12家车企的18个型号(含客车1个;客车底盘1个;专用车13个;专用车底盘3个)申报。      2、从产品类型看:新能源乘用车共27家车企的52个型号申报;新能源客车共9家车企的28个型号申报;新能源专用车共99家车企238个型号申报;新能源底盘产品共29家车企61个型号申报(含专用车底盘57个)。     3、换电式产品:本批次公示的换电式纯电动产品共有18家企业40个型号申报(含专用车31个;专用车底盘9个)。     4、第381批新产品申报车型信息详情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细数据。  
公告:第5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公告:第5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发布时间:
2024-03-12
2024年3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经统计,本批次中,新能源汽车共列入150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18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120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7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5个。 以下是公告原文: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3月8日  
国家发改委: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优势 加快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发改委: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优势 加快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3-08
2024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新能源汽车、氢能相关方面,《任务》明确:1)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启动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信息通讯等产业优势。加快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2)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稳定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3)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     以下是节选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瞄准产业发展需要,部署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优化升级。制定实施重点制造业提质降本扩量行动方案。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启动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信息通讯等产业优势。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四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五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开展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六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畅通国家基础设施网络主骨架,更好发挥基础设施体系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一是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稳定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力提效用好政府投资,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比2023年增加200亿元。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建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等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四是加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   (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动力和活力。一是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适时推出新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二是深入落实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以落实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1 8”实施方案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优化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布局。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五)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切实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巩固大豆扩种成果。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持续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三是提升乡村发展建设治理水平。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六)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一是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建设。继续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谋划制定新时期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深度节水攻坚战。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东北地区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二是促进区域战略间联动融合发展。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先行探索。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三是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制定新时期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意见,推动构建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四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深入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二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实施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四是扎实推进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动“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八)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城市属地责任,高质量完成保交楼任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二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三是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等金融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持续推进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   (九)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经济安全。一是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强化对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的支持。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二是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实施国内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做好迎峰度夏、度冬等用能高峰期和重点时段能源保供。三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储备设施建设,加强储备管理运营和安全防护。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六是巩固提升国防动员能力。研究制定推动新时期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新域新质动员能力建设。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稳定就业促进增收。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措施。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三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四是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落地生效。五是加强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部委丨鼓励海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智慧系统技术研发及运营

三部委丨鼓励海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智慧系统技术研发及运营

发布时间:
2024-03-05
2024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目录》涉及如下:   1)制造业:通用设备(新能源生产专用车辆)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及技术研发   2)建筑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智慧系统技术研发及运营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 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2024年2月23日   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是:为统筹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目录(2024年本)》继续沿用“全国性现有目录 地区性新增目录”的体例结构。“全国性现有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均按最新版本执行。“地区性新增目录”根据近年来目录实施情况和海南实际需要,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共包含14个大类行业、176个条目,与上一版本相比条目增加33条,新增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化旅游、新能源、医药健康、航空航天、生态环保等领域。   属于鼓励类产业的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两部委: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两部委: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3-04
2024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相关方面,《指导意见》明确:1)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满足大规模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用电需求:开展不同场景下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密度分析,建立配电网可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容量的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加强双向互动和条件匹配分析,科学衔接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3)统筹制定电网规划:配电网规划要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任务要求,做好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产业发展规划的联动,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4)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明确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出清、结算标准,研究设计适宜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鼓励多样化资源平等参与市场交易。   5)持续优化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   6)持续开展监管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适时组织评估总结,对在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以及分布式新能源接网运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网互动、源网荷储协同运行控制等重点任务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4〕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   配电网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保障电力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为推动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转型目标,有序扩大配电网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协同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系统推进配电网与源荷储科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以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加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供电,增强保障能力。将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作为首要任务,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配电网,持续优化网架结构,保持合理供电裕度,缩小城乡供电差距。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协同提升重要用户应急保障水平,夯实本质安全基础。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统筹衔接,强化规划引领。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加强配电网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衔接互动。深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实现源网荷储资源的科学有序配置。 坚持科学管理,促进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配电网科学发展机制,强化全过程管理。创新配电网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标准化水平,推进先进科技研发和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配电网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较好满足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各类新业态发展需求,为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以高水平电气化推动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   二、补齐电网短板,夯实保供基础 (一)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适度超前规划变配电布点,优化电网设施布局,打造坚强灵活电网网架。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城镇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防洪防涝等要求,有序推进高层小区一级负荷双重电源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加强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稳妥推进大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可再生能源局域网,持续加大边远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科学补强薄弱环节,系统梳理形成供电方向单一的县域配电网清单,有针对性开展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常态化监测摸排主(配)变重满载、线路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威尼斯886699的解决方案,消除供电卡口。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技术经济比较,开展交直流混合配电网、柔性互联等新技术应用,探索采用配电网高可靠性接线方式。 (二)提高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加快老旧和高耗能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改造后须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2025年,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含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全社会在运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变压器占比较2021年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持续推进设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应用典型设计和标准物料,积极推广高可靠、一体化、低能耗、环保型、一二次融合设备。进一步拓展网络通信、大数据、自动控制等技术的应用范围,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逐步提升负荷控制能力。合理配置监测终端、无人巡检终端、带电作业机器人等设施设备,加快设备状态智能监测分析、电网灾害智能感知等技术应用。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加强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挖掘电力数据价值,促进电网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合理提高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推进本地应急保障电源建设,统筹调配使用移动应急电源,重要用户应按要求配置自备应急电源,提升极端状态下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电网综合防灾能力,加强对雨雪冰冻气象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快修订完善台风、冻雨覆冰、大风舞动灾害的区域分布图,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控标准,增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推进不符合要求的既有地下配电设施向地面迁移或实施防涝改造,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三、提升承载能力,支撑转型发展 (一)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网需求。结合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配套完善电网稳定运行手段,保障电能质量。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及调节资源,系统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能力,建立可承载新能源规模的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二)满足大规模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用电需求。开展不同场景下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密度分析,建立配电网可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容量的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加强双向互动和条件匹配分析,科学衔接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结合负荷特性分析,有序安排配电网升级改造,满足电采暖、电锅炉、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设施用电需求。 (三)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基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分析,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科学安排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引导分布式新能源根据自身运行需要合理配建新型储能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在电网关键节点、电网末端科学布局新型储能,提高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稳定运行水平。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大数据中心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应用新场景,支持参与电网互动。推动长时电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技术应用。 (四)推动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基于分布式新能源的接入方式和消纳特性,建设满足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就地消纳要求的分布式智能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并存、融合发展。推动微电网建设,明确物理边界,合理配比源荷储容量,强化自主调峰、自我平衡能力。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调节能力。大电网要为分布式智能电网、微电网接入公共电网创造便利条件,简化接网程序,双方要明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四、强化全程管理,保障发展质量 (一)统筹制定电网规划。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配电网规划环节的管理,组织电网企业编制规划并督促实施。配电网规划要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任务要求,做好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产业发展规划的联动,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支持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市政管廊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充分考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特点,坚持差异化规划配电网,提高效率效益。 (二)优化项目投资管理。电网企业要聚焦电网主业,持续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鼓励多元主体投资配电网,创新投资方式。直接接入配电网的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接网工程投资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承担,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接网工程,相关主体可自主投资建设,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扎实开展配电网工程定额管理和造价计算,推广标准化、模块化工程,降低投资成本,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提高配电网、特别是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的核准或备案办理效率。 (三)协同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基层协调力度,高效推进项目选址选线、用地手续审批等工作,专题解决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配套电网建设改造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结合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建设工程,协同实施架空线整治、入地等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强施工队伍、施工工艺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四)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加强配电网调度智能化建设和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逐步构建主配微网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建立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新能源功率调控机制,优化分布式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的保护控制策略,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调控制度和调用机制,支持各类用户侧调节资源通过虚拟电厂、负荷聚合等方式参与市场,提高配电网调节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和自愈能力。提高状态实时感知与故障处理能力,加强分级分层控制,强化分布式电源管控能力。 (五)提升运维服务水平。加强设备巡视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开展精益化运维检修,优化停电计划安排,加强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推广配
工信部部长金壮龙:发展壮大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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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4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这里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讲三个方面: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工业化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三是新时代新征程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点任务。   在新时代新征程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点任务中,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方面,金壮龙明确: 1)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推动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协同发力,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发掘培育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增长点。   2)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当前,我国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光伏、通信设备、动力电池、稀土、超硬材料及制品等产业处于并跑乃至领跑位置,这是我国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重要标志,必须把这个优势巩固好、发挥好。   3)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借鉴5g、新能源汽车等新产业领域的成功经验,统筹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抢占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用好国内大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新兴产业。   4)全面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内河、近海船舶电气化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高效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消费。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   推进新型工业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掌舵领航,就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对工业化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要掌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归结起来有六个方面。 (一)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强调中国梦具体到工业战线就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强调制造业必须筑牢,任何时候中国都不能缺少制造业。 (二)牢牢锚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强调要努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实现全面提升。 (三)准确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要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强调坚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业与制造业是不能割裂的。 (四)全面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造业的核心就是创新,就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强调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抓紧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实现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强调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强调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强调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五)系统掌握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方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强调完善新发展阶段的产业政策,把维护产业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做好各方面政策和要素保障,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六)坚持党对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强调党的领导要在经济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强调要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强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落实、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汇聚起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强大力量。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工业化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实现新型工业化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从“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逐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仅用几十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成功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为我国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关键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我国新型工业化步伐显著加快,产业整体实力、质量效益以及创新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工业化发展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 (一)工业“全”“多”“大”独特优势更加明显。一是体系全。我国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工业中类、666个工业小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各种制造业都有。2020年初,面对新冠疫情突发带来骤然增加的百倍千倍医疗物资需求(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正是由于拥有完备的产业体系、强大的动员组织和产业转换能力,我们才能迅速打通产业链条、快速恢复和扩大生产供应,医疗物资生产供应在短时间内实现十几倍甚至数十倍的增长,为我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实现经济增长由负转正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品种多。在500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四成以上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个人计算机、手机、空调、太阳能电池板等一批重要产品产量占全球一半以上,生产了全球六成左右的粗钢、水泥、电解铝、甲醇等原材料,是钟表、自行车、缝纫机、家具等100多种轻工产品的全球第一大生产国。三是规模大。2022年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0.16万亿元,占gdp比重33.2%,工业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制造业增加值达到33.5万亿元,几乎比2012年翻了一番,占gdp比重27.7%。我国是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从2012年的22.5%提高到2022年的30.1%,总体规模连续14年位居全球首位。 (二)制造业“强起来”的步伐持续加快。一是产业结构加快升级。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从2012年的9.4%提高到2023年前三季度的15.3%,装备制造业占比从28%提高到32.9%。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赛道上,形成了一批具有全产业链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二是出口结构持续提升。货物出口总额由2012年的12.9万亿元提高到2022年的24万亿元,其中机电产品出口额由7.4万亿元增长到13.7万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由3.8万亿元增长到6.3万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同比增长41.7%,占我国出口比重4.5%。三是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培育442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超10万亿元,合计占所属行业总产值的三成左右。 (三)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一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达到3.09万亿元,占据了世界研发投入总额的17.9%,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我国570多家工业企业入围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占比近1/4。2012年以来,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增长近3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55%,相较2012年提高0.69个百分点。我国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从2012年的17.6万件提高到2022年的55.5万件。二是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布局不断优化。全国布局建设了27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国家地方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26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网络化制造业创新生态基本形成。在高新技术领域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46家。全国2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78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集了43%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6%的高新技术企业、近60%的独角兽企业及67%的科创板上市企业,成为引领带动产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取得重大突破。5g、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航空母舰、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速动车组、大型邮轮、高端医疗装备、能源装备、大型掘进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关键材料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有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四)企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一是企业主体数量大幅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34.4万家增加至2022年的45.1万家。截至2022年末,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源泉。截至目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6.5万家,在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产业链骨干企业加快壮大。2023年入围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有142家,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制造业企业数量达到63家。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21.44万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50.02万亿元,营业收入从23.38万亿元增长到51.06万亿元,双双翻了一番。三是专精特新企业加速涌现。全国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万多家,“小巨人”企业1.2万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186家(重点细分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截至目前,累计有17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总数的33%;2023年1—11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超过70%。这些细分领域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是产业链供应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信息通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把握信息技术发展演进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信息通信业实现迭代跨越,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加凸显。一是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信息通信网络。宽带网络实现从十兆到百兆再到千兆的快速增长,全国所有地级市建成光网城市,实现“市市通千兆”,千兆用户全球占比超过70%。累计建设5g基站超328万个,实现“县县通5g”。实施电信普遍服务,全国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宽带”,全国乡镇通5g 比例已超过99.5%。数据中心规模超760万标准机架,算力规模全球排名第二。二是技术产业实现从“跟随模仿”到“引领创新”。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从“3g 突破”、“4g 同步”到“5g 引领”的跨越发展,5g 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全球占比达42%,5g基站设备出货量全球占比超50%,光
工信部等七部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

工信部等七部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

发布时间:
2024-03-01
2024年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指导意见》明确: 1)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推动规范化回收、分级资源化利用。   2)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巨大市场空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   3)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主要工业行业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研究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推广应用光伏光热产品、新能源车船、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   4)深化国际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技术装备有序走出去,鼓励国内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加快推动新兴产业绿色高起点发展,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培育绿色化数字化服务化融合发展新业态,建立健全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政策、标准、标杆培育体系,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流程数字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全方位转型,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锻造绿色竞争新优势,擦亮新型工业化生态底色。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到203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二、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三)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加快传统产业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提升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产品向高端、智能、绿色、融合方向升级换代,推动形成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稳定、品牌更具影响力的供给体系。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有序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推进绿氢、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再生资源、工业固废等原料替代,增强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原料供应能力,提高绿色低碳原料比重。推广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纺织、机械等行业短流程工艺技术。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到2030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2%,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短流程炼钢比例达到20%以上,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 (四)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定期更新发布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术导向目录,遴选推广成熟度高、经济性好、绿色成效显著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企业、园区、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大型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改造升级。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找准绿色低碳转型短板,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对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开展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整体改造升级,组织园区内企业持续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制定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计划,鼓励地方开展环保绩效创a行动,提升行业环保治理水平。 (五)引导区域绿色低碳优化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等因素,推动传统产业形成集群化、差异化的绿色低碳转型新格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定位,把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科技协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发挥地区特色和优势,综合平衡生产力、能源、资源、市场需求等要素,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符合环保、能耗、水耗、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动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协同提升,重点发展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以化固碳等产业耦合模式,以及冶金和建材等行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向城镇居民供热等产城融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城市”。   三、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   (六)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聚焦制约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的瓶颈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解决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后顾之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引导数据中心扩大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低功耗芯片等技术产品应用,探索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算力应用体系。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推动规范化回收、分级资源化利用。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在高端装备领域,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无损检测和拆解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装备开展再制造。在环保装备领域,针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航空航天领域,积极发展电动飞机等新能源航空器。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加快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氨、电池等动力形式的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推广内河、近海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 (七)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巨大市场空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鼓励产业基础好、集聚特征突出的地区,优化产业链布局,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提升集群治理能力,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跃升,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链分工协作,支持龙头企业争创制造业领航企业,加快产业延链强链,在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努力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探索形成技术先进、商业可行的应用模式,形成产业增长新动能。 (八)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聚焦“双碳”目标下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生物制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围绕石化化工、钢铁、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聚焦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电力系统各类应用场景,开发新型储能多元技术,打造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储能技术产品矩阵,实现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发挥生物制造选择性强、生产效率高、废弃物少等环境友好优势,聚焦轻工发酵、医药、化工、农业与食品等领域,建立生物制造核心菌种与关键酶创制技术体系。聚焦ccus技术全生命周期能效提升和成本降低,开展ccus与工业流程耦合、二氧化碳生物转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及示范。   四、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   (九)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资源效率、环境效益、管理效能等方面的赋能作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深化产品研发设计环节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应用,分行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库,开发全生命周期评价、数字孪生系统等工具。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在生产制造全流程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势,建立回收利用环节溯源系统,推广“工业互联网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模式。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园区协同推进能源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软件化封装,支持开发绿色低碳领域的专用软件、大数据模型、工业app等。 (十)推动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紧跟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变革趋势,在绿色低碳领域深入推行服务型制造,构建优质高效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引导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方面的经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提升服务。鼓励绿色低碳装备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 服务”转变。积极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开发推广绿色制造威尼斯886699的解决方案,提供绿色诊断、计量测试、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检验检测、评价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在供应链场景下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低碳转型融资服务。 (十一)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深度融合。紧紧围绕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全社会各领域绿色消费需求,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培育供需深度融合新模式,实现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运用无害化、集约化、减量化、低碳化、循环化等绿色属性突出的产品设计理念和方法,构建工业领域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主要工业行业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研究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推广应用光伏光热产品、新能源车船、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鼓励大型零售企业、电商平台丰富绿色消费场景,优化购买使用环境,建立购销激励机制。   五、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基础能力   (十二)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一体化部署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转化应用、主体培育等,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实现创新效能转化为产业竞争新优势。依托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有序推进与绿色低碳转型密切相关的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颠覆性技术攻关,加快突破绿色电力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一批标志性重大装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绿色低碳领域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创新联合体和原创
发改委、能源局: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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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9
2024年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方面,《指导意见》明确:1)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2)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推动配电网调度控制技术升级,实现动态感知、精准控制,推动主网和配网协同运行,提升灵活互动调节能力。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现就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统筹优化布局建设和用好电力系统调峰资源,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建设灵活智能的电网调度体系,形成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支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问题导向,系统谋划。聚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关键问题,坚持全国一盘棋,推动规划、建设、运行各环节协同发展,推动技术、管理、政策、机制各方面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各类调节资源作用。 ——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体现灵活调节价值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建设调节能力的积极性。 ——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综合考虑各地资源条件、源网结构、负荷特性、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实际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坚守底线,安全充裕。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安全第一、先立后破,动态研判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的需求,适度加快调峰、储能及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持合理裕度,增强极端情况防范应对能力,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调峰能力建设 (一)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在新能源占比较高、调峰能力不足的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最小发电出力达到30%额定负荷以下。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适度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充分发挥燃气机组快速启停优势,提升系统短时顶峰和深度调节能力。探索核电调峰,研究核电安全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可行性。 (二)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峰能力。积极推动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推动水电扩机增容及发电潜力利用,开展梯级水电站协同优化调度,提升水电调峰能力。充分发挥光热发电的调峰作用。推动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通过加强高精度、长时间功率预测技术和智慧集控技术的应用,实现风光储协调互补,推动电站具备一定的电网调峰和容量支撑能力。 (三)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化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的协同,强化送受端网架建设,支撑风光水火储等多能打捆送出。加强区域间、省间联络线建设,提升互济能力,促进调峰资源共享。探索应用柔性直流输电等新型输电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送出和消纳能力。 (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深入挖掘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潜力,支持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聚合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推动实施分钟级、小时级需求响应,应对短时电力供需紧张和新能源消纳困难问题。   三、推进储能能力建设 (五)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综合考虑电力系统需求和抽水蓄能站点资源建设条件,在满足本地自用需求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区域内省间抽水蓄能资源,统筹规划抽水蓄能与其他调节资源,合理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避免盲目决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严防生态安全隐患。 (六)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配套储能并充分发挥调节能力,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外送、促进多能互补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七)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在电网关键节点,结合系统运行需求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鼓励建设独立储能,更好发挥调峰、调频等多种调节功能,提升储能运行效益。在偏远地区和输变电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合理建设电网侧储能,适度替代输变电设施。 (八)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九)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探索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储氢等多类型新型储能技术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满足能源系统多场景应用需求。   四、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十)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推动“云大物移智链边”、5g等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在电力系统各环节广泛应用,增强气象、天气、水情及源网荷储各侧状态数据实时采集、感知和处理能力,实现海量资源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电源、储能、负荷与电网的协同互动能力。 (十一)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充分利用我国地域辽阔、各区域负荷特性和新能源资源存在差异、互补潜力较大的特点,挖掘跨省跨区送受端调节资源的互济潜力,通过灵活调度动态优化送电曲线,实现更大范围的电力供需平衡和新能源消纳。适应新能源出力大幅波动带来的省间电力流向调整,加强电网灵活调度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十二)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推动配电网调度控制技术升级,实现动态感知、精准控制,推动主网和配网协同运行,提升灵活互动调节能力。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十三)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依托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探索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联合调度机制以及风光水火储多品种电源一体化协同调度机制,提升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整体调节性能。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商等主体作为整体接入公用电网并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实现内部多主体的协同优化,降低大电网的调节压力。   五、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 (十四)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明确源网荷各侧调节资源和风光储联合单元、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的独立市场地位。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调节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探索煤电机组通过市场化启停调峰获取收益,根据各地系统运行需求探索增加备用、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十五)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综合考虑电力系统需要和终端电价承受能力,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健全储能价格形成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综合考虑系统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动态优化时段划分和电价上下浮动比例,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引导用户侧参与系统调节。 (十六)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结合地区电网发展实际,完善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制定储能并网管理细则及调度规范,建立虚拟电厂等主体涉网及运行调度技术标准。制定煤电深度调峰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切实保障煤电深度调峰运行安全。强化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调度智能化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国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 (十八)统筹制定实施方案。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各类调节资源建设目标、布局和时序;电网企业制定统筹推进主网、配网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十九)加强实施方案评估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考核制度,组织相关机构对各地及电网企业的实施方案开展评估,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实施方案,逐年推动落实。 (二十)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地区调峰、储能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保障本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消纳。能源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调峰、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工作,电网企业做好调峰、储能资源的智能化调度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1月27日  
工信部: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16-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工信部: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16-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2-28
2024年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16-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根据《公示》统计: 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 共计75家车企,核定推广数总计3168813辆,应清算补助资金总计2993570.309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总计2993568万元。       2)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情况: 此次拟预拨资金总计872940万元,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总计144288万元,此次应得预拨资金总计728652万元。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和2016-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测算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 传真:010-6601372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 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2.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情况表.xlsx  
工信部丨立足汽车等行业实际,进一步加强行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保护力度

工信部丨立足汽车等行业实际,进一步加强行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
2024-02-27
2024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汽车方面,《方案》明确:分业推进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跃升。在有序推进宣贯培训、分类分级保护等工作基础上,立足钢铁、汽车、纺织、集成电路等行业实际,聚焦重点场景、重点环节、重要系统平台、重要数据等,进一步加强行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保护力度,实现行业数据安全保护能力整体跃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网安〔202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属各高校:    现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交通部:2024年全国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

交通部:2024年全国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

发布时间:
2024-02-26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今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   《通知》明确,今年全国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持续提升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通知》明确了各省份建设任务,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根据《通知》,今年年底前,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要达到100%;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运行,并因地制宜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加强公路沿线充电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新投入运营的充电桩要及时接入“e路畅通”微信小程序;推动已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桩信息接入“e路畅通”微信小程序;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充电需求,逐步提高电动汽车流量大、充电需求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设备占比。  
工信部:重点选择汽车等行业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工信部:重点选择汽车等行业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2-22
2024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诊断服务范围方面,《通知》明确: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威尼斯886699的解决方案。鼓励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十四五”前三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持续开展跟踪和服务,系统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以及符合节能诊断范围、有节能诊断需求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对接达成服务意向,提出本地区(本集团)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5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数量应不少于20家。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4年度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中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按时完成诊断服务任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应按要求报送推荐单位,并同步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承担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费用。 (四)报送工作总结。推荐单位在任务完成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业节能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市场化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推进模式。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 (二)强化过程跟踪。推荐单位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搭建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推动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 (三)做好结果应用。推荐单位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工业节能监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组织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节能诊断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   联系人及电话:阳紫微 010-68205354/68205341(传真) 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 1.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docx 2.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2月9日  
交通部:国家电投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部:国家电投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2-21
2024年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预期成果方面,《意见》明确: 1)到2026年,成功研发智能双向架载机、兆瓦级双向互动换电站等新产品、新装备。完成“万达开”、唐山“三纵一横”和上海洋山港集疏运中心换电重卡应用示范,编制《电动重卡电池更换场站工程设计导则》。 2)建成“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北”千公里级重卡换电走廊和干线换电网络,累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换电重卡不少于20000辆。 3)建成“换电车辆、换电站、电池、电网”四位一体的协同控制平台,制定换电站聚合参与电网互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成功打造至少1个站网互动示范项目。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国家电投集团试点实施方案〉的函》(综合战略函〔2023〕50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61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重卡换电站网络建设、换电站产品及设备研发、氢燃料电池研发、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研究、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30日   交通强国建设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试点任务要点   一、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公路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绿电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研制高速重载换电机器人和双向架载机,研发快速、兼容、共享、具有站网互动功能的换电站产品及设备。依托换电站产品,研究面向短倒场景的换电站高效布局技术规范,推出建设验收、安全管理等团体标准。在多种短倒需求场景,推广“车电分离”运营模式的换电重卡应用和换电站建设。建设跨场景、跨城市群的重卡换电站网络,针对换电站的用地规划、电网接线及收费标准等开展研究。建立换电车辆综合智慧运营平台,开展站网互动的 应用示范。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成功研发智能双向架载机、兆瓦级双向互动换电站等新产品、新装备。完成“万达开”、唐山“三纵一横”和上海洋山港集疏运中心换电重卡应用示范,编制《电动重卡电池更换场站工程设计导则》。建成“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北”千公里级重卡换电走廊和干线换电网络,累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换电重卡不少于20000辆。建成“换电车辆、换电站、电池、电网”四位一体的协同控制平台,制定换电站聚合参与电网互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成功打造至少1个站网互动示范项目。   二、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开发新型车用水冷燃料电池电堆模块系列化产品、百千瓦级大功率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和氢能船舶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探索先进氢能技术在中重型牵引车、自卸车、船舶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打造多个氢能交通运营平台,投入各类氢能车辆进行市场化模式运营,摸索全套化运输服务及平台商业模式。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完成新型车用水冷燃料电池电堆模块系列化产品的研发,开发百千瓦级大功率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并实现示范应用。形成船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标准测试并交付。完成1—3个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建设,依托平台持续推广氢能车应用。   三、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沈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研究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提出“绿色交通用能供应 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新能源交通工具推广替代 智慧管控平台”的城市级绿能交通综合威尼斯886699的解决方案。开展零碳交通供能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零碳交通绿色供能模拟仿真与智能规划演示系统,研制移动智慧充电机器人,打造移动式加固定式充电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新能源充电模式并在多种场景示范应用。开展新能源车辆在市政、物流、客运等场景的应用,探索建设智慧充换电站,开展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及“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应用,打造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开展新能源车辆车电分离模式、金融置换模式及电池租赁银行模式的推广应用,探索创新充换电场站运营盈利模式。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形成涵盖交通用能、供能、绿色交通装备推广和智慧运营综合威尼斯886699的解决方案的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指引。完成绿色供能模拟仿真与智能规划演示系统开发,成功研制集多功能于一体新型智能化、模块化、装配式即时移动储能充电机器人。在全国选取不少于2个城市开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试点示范,在辽宁省朝阳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探索实现v2g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于100辆车。建成集能源、场站、车辆、智慧运行于一体的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形成新能源重卡车电分离、充换电场站运营盈利模式、电池租赁银行模式、新增负荷配建新能源等多种商业模式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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